菲律宾农业部已授权在今年第四季度进口冷冻鱼用于湿货市场。农业部发布了一份通告,规定今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进口 35,000 吨冷冻圆鲹鱼、大眼鲹鱼、鲭鱼、鲣鱼和月鱼。
菲律宾在 8 月 15 日的通告中表示:“该命令应立即生效,除非以书面形式撤销,否则将继续有效。”只有在命令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菲律宾渔业发展局(PFDA)注册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。
在 35,000 吨最大进口量中,80% 将分配给属于商业捕鱼部门的注册进口商,其余 20% 将分配给渔业协会/合作社。第一批进口清关将于10月1日至30日签发,第二批进口清关将于11月6日至30日签发。所有进口清关的有效期为签发后45天,2024年1月15日后视为过期。
农业部补充道,“在签发SPSIC(卫生和植物检疫进口通关)之前,进口商必须拥有冷库设施或冷库仓库租赁协议。”
来源:华友国际旅行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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